何謂可憐?

何謂窮困?

標準在哪呢?

我想永遠都沒有一個公平的標準吧!!大溫暖~~

一點都不溫暖~~

我是這樣覺得~~

這是為了要協助近貧新貧的人~~

我卻無法協助這樣的人!!

究竟是我的問題還是誰的問題!!

我開始逃避也不想當社工!!

我想我默默的當個簡單的行政人員就好了~~

我的層級大概只能停留在稍稍有愛心的人吧!!



其實一直都在摸索~~

摸索工作內容~

摸索工作夥伴~

摸索奇怪的東西!!

這究竟是為了幫助而幫助~~

而是為了所謂的政績而幫助呢?

我不知道可憐的定義在哪??

不去找工作和找不到工作~~

錢不夠用和錢亂用~~

很多時後我知道自己不能這樣想~~

可是就是不自覺會這樣想~

埃!!



這是個奇妙的社會~~

或者是個混亂的社會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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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inmi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