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迎大家一起來投稿 參加活動唷
 

98年自殺防治關懷服務計畫」:自殺防治月活動

海平面下的悸動

一、活動說明

1.前言:

    關於自殺,對許多人來說是不願意提起的一切,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想起這些事情,也許是一種折磨,也許一種無法言喻的孤單感,相信,在自傷者本身或自殺者親友心理,希望這種感覺與情緒是可以說出口的,是可以被他人同理的與了解的。如果這些被埋藏在海平面下的悸動,對自傷者本身或自殺者親友而言,仍是一個無法言喻的傷痛,希望透過紙筆書寫的呈現,把這些故事讓他人分享與了解,進而獲得他人的感動與認同。本計劃將募集來自不同地方的心情故事,藉由評選與展出,用故事迴廊的方式呈現,讓這些故事成為一種陪伴,甚至是一種理解,理解每個人的悲傷感受都值得被他人認真對待,理解每個人都應當對生命有所尊重與認同。

2.參加對象:
一般市(凡居住或工作於大台北地區,想分享或傳達有關自傷或自殺之真實心情故事者,皆可投稿)

3.活動時間:
1)投稿及截稿時間:
98824起至98915止(以郵戳為憑)逾期不予受理。若親自送件,請於上班時間內(每週一~五之上午9:3011:30、下午1:305:30晚上6:309:30)送至收件地點。
2)評選時間:民國98916928
3)得獎公布:民國98930前。
4)頒獎時間:民國981031前。

二、活動辦法

1.主  題

以能表現與自殺防治有關之豐富情感、特殊感受、富有教育意義之故事等為發揮主題,且提供具有故事張力及感動人心的文字。

2.撰稿方向

將溫馨的、感人的、撼動你內心深處的,無論是心情扎記、心情故事、地方小故事等真實故事訴諸文字分享於大眾。

3.投件規格

1請註明參加成人組或學生組(不得重複報名,一人以一組別二稿件為限

2)字數限制:散文篇1000字以下或極短篇300字以下皆可。

3)請將投稿表單以.doc格式存檔,檔案大小請勿超過3MB(限制以Word或其他相容軟體編輯,照片需插入表單中之規定欄位內)。

4)投稿表單之檔名請以參賽者姓名及投稿類別存檔以利區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5投稿表單文件檔請以光碟片存檔,並將附件一投稿表單印出連同著作權 讓予同意書欄簽章後,一併寄至收件地點,投稿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

6)投稿文件包含報名表、同意書、徵文作品共三份。

 

4.收件日期

98824起至98915止(以郵戳為憑)逾期不予受理。若親自送件,請於上班時間內(每週一~五之上午9:3011:30、下午1:305:30晚上6:309:30)送至收件地點。

5.收件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5號「自殺防治徵文活動小組」

6.聯絡人:宋小姐 1999 轉分機 7162    吳小姐  1999轉分機8859 

7.作品評選:由主、承辦單位組成評選小組於989月底辦理評選。

8.獎項及各類別名額

1)優選2:各得誠品禮券4000元、獎狀乙紙。(每組2

2)佳作3:各得誠品禮券1000元、獎狀乙紙。(每組各3

3)未獲入選參賽者由主辦單位抽出10名贈送精美紀念品。

4其他文章,須經主辦單位收錄到本活動入圍文章,才有機會獲得贈品。   (贈品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寄出,或於頒獎當日憑身分證明文件領取)

9.評分標準

          1)內容:價值性及感動力。佔總分之50%

       2)文字:主題清楚明確,詞句優美順暢等。佔總分之50%

10.得獎公布:得獎作品暫定於98930前公布於活動網站,並以掛號函通知得獎者。

11.領獎方式

獎金須於得獎者填寫簽收領據單後領取,以做為辦理年度扣繳憑單使用。詳細領獎方式於公佈得獎名單後,將另行公佈於網站上。

12.洽詢方式

1)活動網址:

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(http://mental.health.gov.tw/ ),請至網站下載簡章及投稿表格。

2)聯絡方式:

         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「自殺防治徵文收件活動小組」

         1999轉分機7162   小姐收   轉分機 8859  吳小姐收。

注意事項:

1.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,及追回獎品,並保有法律追訴權:

1)抄襲、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。

2)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者。

3)故事造假者。

2. 作品出版:著作權歸屬作者,承辦單位則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,且不另支酬勞,若有出版,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/套。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數位化、公布上網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等形式)、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,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
3.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,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。

4.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減之。

5.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2件為限,不得重複組別報名,本單位有權審核及修改文稿權利。

6.郵遞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。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,主、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
7.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
8.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(包括規格不符)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。

9.領獎辦法

    得獎作品獎一律以親自領取方式核發。得獎名單公佈5內以電話通知得獎人,並以掛號寄發得獎通知函,得獎者需提供相關文件後於5內寄回臺北中正金山南路15號「自殺防治活動小組」 收,以利獎核發作業順利進行。逾時未寄回上述文件,且經再次通知後一周內,仍未繳交者,視同放棄,該獎項將以從缺方式處理。(詳情請看訊息通知)

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修正後另行公佈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ainmi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