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5
1995年,大約是在7-8月時,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。
她不漂亮,也不怎麼搶眼。活潑、平凡、可愛,這就是她了吧。

我們共同擁有的,就只是書信上的往來。
總覺得她很厲害,每每在我快要產生放棄追她的念頭時,
她的好友們則會適時的激勵我。告訴我:她是喜歡你的啦…blablabla…
接著就又像有用不完的"無雙"一樣…堅持,再堅持。
So,她使用的方式算是放長線釣大魚嗎?雖然這條魚不營養…

書信往來的半年間,我時常問是否當我的女朋友,她則總是跳過不答。
直到某次的書信上,我忘了聊了些什麼。但見到最後一排是用修正帶塗掉的,
而且是正反面都塗噢!於是手賤的我,利用的膠帶把它黏起
見到了一排字:就像你喜歡我,我也喜歡你一樣。

OS:其實我應該要去鑑識科上班才對…

自此之後,她成為我第一個女朋友。
我們交往了一年左右的時間,其實跟追她時沒啥兩樣,一直都是書信的往來。
不同的是,心裡覺得更佳踏實。然而也確實有時候,我會突然變得對她沒有感覺。
可每每冷靜下來後,卻又發覺我更佳的喜歡她。why?至今都是個謎吧。

她會關心我,ex:問我要不要吃滷味,她想買上來給我吃
她會吃醋,ex:人家都說你是花花公子…blablabla。
是這些平平淡淡的累加,而塑造出深厚的情感吧!

當時最讓我不悅的是,另一個想追他的男生。
在他失敗後,成為了她的乾哥。而在這期間,一直一直都期望著我們分手。
有時不得已,要麻煩他幫忙拿給她的紙條,告訴我=_=哪一封他沒先偷看過的?

我受不了他不厭其煩的要她與我分手,也受不了每天都要看到他那針鋒相對的嘴臉。
於是做了一件事,寫了分手信,請他傳給她。當他送完信後,我看見他的嘴臉,
是非常開心的。

而她…我記得那封信是星期三送給她的,她就這麼一直哭得眼都腫了。
她的朋友問我怎麼回事,我也都說沒事、別管…這類的話帶過。
一直到了星期六要回家的那天,很私密的托一個朋友告訴她,請她在某個地方,
等我去找她。

PS:當時的淚水,看在眼裡,痛在心裡。但,我還能面無表情。我還真是個畜牲。

很高興的當我到那後,她就在那等著。我告訴了她,這是我的自私。
需要她的淚水來騙過他,讓他以為我們結束了,而不再用那嘴臉打擾。
看她笑了出來,我真的很開心。那天是我第一次為她撐傘送她去坐車。

有的東西是很玄的,又是個他媽的星期三。不一樣的是,我收到她寫的分手信。
不是星期六才說好的嗎?怎麼會?!

似乎她想跟我說些什麼,但我不聽也不接受。
在所有人的面前總得搞得自己很MAN一樣,「是我不要她了」「又不差她一個」
這種話從我的口中說出。自己卻抱著被子,淚流滿面。

很白痴吧?=_=,現在想起,真的很白痴。我想,那時的淚水,有一大部份是來自於
第一次被喊分手吧?以及一大部份的不干心吧。那種…怎麼會這樣的心情。

後來的我,玩野了。只為了:不差她一個。
其實繞轉了一圈,真的就差她一個。不是第一眼,不是美貌,而是累積起來的情感。
完完全全無可取代。

是的,我總算得知當時的情況,是一種誤解。而白痴的我不願給她任何的解說機會。
自顧自的難過,自以為是的甩態。也在我得知當時的事情是怎麼回事後,
同時得知她和乾哥變成男女朋友。噢耶~

這時候的淚水,又滿溢起來了。而這次是為了和她的情感,以及我的愚蠢。

曾試著挽回,但…哈…

是一段,很純但也很蠢的過去事。
再加上很重的內心戲這樣…我該去演戲才是。

為什麼突然想寫?我想,是老孫昨日的一番話,以及過年整理房間時,又review
了一次裝在專屬的盒子裡,她寫給我的那些紙條。勾起了這些陳封已久的回憶吧。


☆多年後的我,發現那時我只知道我要的是什麼,卻不懂得她要的是什麼。
 就連最基本的信任,都沒能做到。一封分手信,就讓我的思考停滯。
 然而,最後我所聽到的,得知的。那封信,是被她導師所逼著寫的。
 比我小一歲的她,硬是比我懂得多。還願前往約定的地點,聽我說明原由。

PS:我知道故事裡的我,和大多數人認識的我,有很大的差異。
真實也好,虛假也罷。然而這就是當時的我,愚蠢至極的我。十分感謝妳曾存在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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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inmi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